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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展览信息
 
“全国(秦皇岛之夏)第一届大字书法艺术展”征稿启事
 

  为提高当代大字书法创作水平,适应时代要求和提升城市文化品位,中国书法家协会与秦皇岛政府联合举办“全国(秦皇岛之夏)第一届大字书法艺术展”。本书展,坚持“二为”方向,贯彻“双百”方针,坚持继承传统,鼓励在传统基础上创新,为推出人才,创造条件。
  本届大字展获奖作品将获得为人民大会堂等中央、国家重要场所创作大字作品的资格,由以上单位颁发收藏证书,并永久收藏或悬挂。
  本届展览将于今年暑期在我国旅游避暑胜地秦皇岛开幕并颁奖,“全国(秦皇岛之夏)第一届大字书法艺术展”即日起向海内外征稿,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  一、主办和承办
  主办:中国书法家协会,秦皇岛人民政府。
  承办:河北省书法家协会、秦皇岛市委宣传部、秦皇岛市文联、《中国书法通讯》报。
  协办: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、秦皇岛市书法家协会。
  二、征稿范围
  18周岁以上中国公民及海外华人均可投稿。
  三、征稿要求:
  1,内容要求健康向上、富有文采。来稿件数不限,但必须用真实姓名,每幅作品须汇参评费30元(请勿在信中夹寄)
务必在作品背面右上角用铅笔正揩注明作者真实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身份证号码、通讯地址、电话及邮编。
  2,作品尺寸以6尺、8尺整纸横式竖写为主,字径原则上不小于15公分。草书、篆书另附释文。凡托、裱的作品一律不收。
  3,入展作品由承办单位收藏,向获奖、入展作者颁发证书和适当收藏费。赠送每位作者《全国 (秦皇岛之夏)第一届大字书法艺术展作品集》一册。
  获奖作者由中国书法家协会组织,为中央、国家重大场所创作作品,并举行交接仪式。
  4,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的投稿免于初评(请附中国书协会员证复印件)。欢迎各省、市书协及其他书法组织集体投稿
  5,非会员入展可具备加入中国书协的条件之一。
  四、作品评审
  1,本届展览评出入选作品550件,评出获奖作者55名,其中一等奖9名,二等奖16名,三等奖30名,展览开幕时发奖
  2,作品评选由中国书协组织评委会评选。评审分初评,复评、终评、评奖四步进行。每位作者只入选一件作品。
  五、出版作品集
  展览开幕前,出版《全国(秦皇岛之夏)第一届大字书法艺术展作品集》,开幕时向全国发行。
  六、征稿时间
  自见报之日起征稿开始,截稿日期6月10日,以当地邮戳为准。限于人力,来稿和落选作品一律不退,敬请谅解。主办单位对入选作品拥有所有权和出版权。
  七、凡投稿者均视为确认并同意以上各条款
  八、投稿及汇款地址
  河北省秦皇岛市港城大街176号,秦皇岛市文联“全国(秦皇岛之夏)第一届大字书法艺术展”办公室。
  邮编:066000 联系电话:(0335)3604500
  联系人:杨惠颖 于莹
  九、展览日期、地点
  2004年8月10日-16日,秦皇岛市奥体中心。
  本启事解释权属“全国(秦皇岛之夏)第一届大字书法艺术展”组委会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国书法家协会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04年3月10日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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